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及《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省等级、市标准化幼儿园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市教幼〔2017〕80号)的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今年新申报的省二级幼儿园及重新审核的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进行现场评估,共有8所新申报的省二级幼儿园及7所重新审核的省二级、省三级幼儿园审核通过(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绍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联系单位:绍兴市教育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井巷18号,邮编:312000,联系电话:85142252, 电子邮箱:aj6268@126.com。 绍兴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2017年下半年等级幼儿园新认定及重新审核通过名单
2017年下半年等级幼儿园评估结果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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