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的意见》(绍市教〔201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试行以新型居住证制度为基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现将《越城区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越城区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